2019年11月21日10:15 來源:《工人日報》
本報訊(記者柳姍姍)“本以為這筆欠薪會成為一筆爛賬,別提多著急上火了,幸好有工會律師全程幫助,為我們撐腰!”近日,順利拿到法院勝訴判決書的張某和李某,一起來到吉林省總工會,為工會法律援助律師送上錦旗表達謝意。
80后農民工李某和張某是位於長春的某工貿公司鉗工,分別於2011年和2015年入職。2018年年初,公司開始拖欠工資、欠繳保險,並於2019年3月通知二人放假,沒說會放多長時間,隻說有活時再通知他們上班,且態(tài)度還很不好。當時,兩人每月工資6500元。
兩名農民工跟公司要了幾次工資,老板也陸陸續(xù)續(xù)給了一部分,但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的工資卻一直未給。張某和李某已記不清找老板要了多少次,每次老板都說沒錢。
除了拖欠的工資未給,2018年3月至7月的社保費用中本該由企業(yè)負擔的部分,老板也讓兩人出,聲稱“放假期間沒有工資,社保費用由職工個人承擔”。此外,兩人還獲悉公司已被老板外甥接管,並改了名。
討薪5個月后,眼看著要錢無望、復工無期,企業(yè)又不辦理解除勞動關系手續(xù),兩名農民工決定試試法律途徑予以解決。
“不懂法怎麼辦?”出來打工十多年,兩人都是頭一次遇到這種情況,氣憤、無奈之余,隻得嘗試到網上查查資料、到處打聽維權方法。張某坦言:“我們曾一度以為工資可能真要不回來了,老板蠻橫耍賴的態(tài)度讓我們覺得不是被欠薪,而是我們欠公司錢!”
整理了一些相關資料,兩人先是兩次找到勞動監(jiān)察部門,后來被建議到勞動仲裁委。了解兩名農民工的情況后,因他們提供的資料不完整,又解釋不清,遂給他們推薦了法律援助。隨后,兩人來到吉林省總工會求援,省總指派王雨琦律師負責此案。
7月末,接待兩人並了解詳細案情后,王雨琦表示此案並不復雜,她可以幫忙整理証據,重新制作仲裁申請書。張某感慨地說:“心裡可算是有底了!”
7月31日,王雨琦幫助兩人重新遞交仲裁申請書,因為兩人要求將補繳保險訴求寫入其內,長春新區(qū)仲裁委根據法律規(guī)定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。8月1日,王雨琦又立即幫助兩人向新區(qū)法院提起訴訟。
10月11日,案件順利開庭。庭審中,企業(yè)辯稱李某和張某在工作期間存在多次無故曠工、不服從管理等違反單位規(guī)章制度情形,公司已於2019年2月末開會作出開除兩人的決定,並已通知兩人。但是對於該主張,公司卻提供不出相應証據,也沒有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及解除(終止)勞動合同証明書,故未得到法院支持。
最終,法院判決公司支付李某拖欠工資、經濟補償金、放假期間最低工資共計75239.68元,支付張某拖欠工資、經濟補償金、放假期間最低工資共計39734.48元。判決書於10月18日送達當事人,要求公司在11月4日判決生效后立即支付。